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一次国家动真格的了,从法律上禁止任何人触碰野生动物这个"病毒开关"。《决定》规定,不仅在野外生活的野生动物不可食用,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也不可食用。
病从口入,人类七成传染病病毒来自野生动物
人类传染病病毒七成来自野生动物,病从口入,是早已被验证的事实。
穿山甲携带多种体内寄生虫,可损伤肠胃并引发心肌炎、肺炎等并发症。研究显示,穿山甲或是新型冠状病毒潜在中间宿主,全身携带多种病毒,包括SARS病毒、埃博拉病毒、狂犬病毒、尼帕病毒等。
果子狸被普遍认为是SARS病毒的中间宿主,其体内携带多种寄生虫,包括旋毛虫、斯氏狸殖吸虫等,可损伤肺部及中枢神经。
研究显示,土拨鼠是鼠疫病菌的主要传染源,还携带多种体内寄生虫。
野生刺猬携带大量体内寄生虫,包括裂头蚴、芽囊原虫等,会严重损伤眼睛、皮下组织、大脑等器官,体外还携带多种蜱虫,可传播回归热、Q热等疾病。
浣熊是狂犬病病毒携带者之一,体内还携带众多寄生虫,包括蛔虫、钩虫、浣熊贝蛔虫等,可造成肠胃等脏器严重损伤。
"这年头,运输工具也要吃吗?"研究表明MERS病毒可能是骆驼传染给人类,此外一种引起人类普通感冒的冠状病毒同样源自骆驼。
由于分布范围广泛,蛇类常遭捕杀用以烹饪和入药,但其携带多种体内寄生虫,包括舌形虫、曼氏迭宫绦虫、隐孢子虫等,可致腹膜炎、败血症、心包炎等。
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人工养的也不行
《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如蝙蝠、果子狸等约0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未被列入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它们便"合法"地成为一些食客餐桌上的"野味"。
这次出台的《决定》就是弥补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不足。
《决定》明确规定了什么不能吃: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如野猪、梅花鹿,花鼠、仓鼠、麝鼠等驯养野生动物;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但家畜家禽类除外。
还规定了什么能吃: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如猪、牛、羊、鸡、鸭、鹅等);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包括猪、鸡、鸭、鹅、牛、马、驼、羊等);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所形成的产值、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有些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兔、鸽等)。
《决定》还规定,严厉惩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
蝗虫、蚂蚱可不可以吃?专家现身说法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蚂蚱、蝗虫,是否还可以食用呢?
徐州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野保科周红科长表示,如果单纯从字面上理解,只要是野生的,都不可以再食用,蚂蚱、蝗虫,包括爹喽龟,都不能再食用。
但身为昆虫学专家、徐州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郭同斌则不认可这个说法。他认为,蝗虫和蚂蚱都是昆虫,也是害虫,就像徐州人最常食用的爹喽龟,从防治害虫角度,是鼓励食用害虫的。
江苏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冯照军教授也是权威的野生动物保护专家,他认为,"野生动物"是一个术语,从专业角度来说,野生动物主要是指脊椎动物,无脊椎动物不纳入,除非是数量少,需要保护才会纳入野生动物范畴。蝗虫、蚂蚱、爹喽龟等都是无脊椎动物,因此不属于野生动物,他认为是可以食用的。
郭同斌表示,《决定》出台后,后续应该会有细则,蝗虫、蚂蚱等这些是否可以食用,应该还会有明确界定。
野生动物专家支持"一刀切"
冯照军教授表示,研究已经明确,野生动物的营养价值并不高,而且还存在病毒等风险,对健康没有任何好处。
他说,年修改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就有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但同时因为有"驯养繁殖可以合理利用"的口子,导致一些地方野生动物通过这个口子流入市场。有一部分确实是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还有一部分是借此之名,把真正的野生动物当做驯养繁殖的动物来出售。新的规定最大的突破就是通过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把这个口子给堵上了。他认为这一块是比较大的一个进步。
周红也认为,"驯养繁殖可以合理利用"确实容易被钻空子,新规定将这个空子彻底堵死了,对野生动物保护来说,确实是一个大进步。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无论是周红,还是冯照军,均非常认可新规定"一刀切"的做法。
消息来源: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季雨综合江苏警方、都市晨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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